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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供热收费通知
 

供热收费通知

 

各用热户:

我公司负责全区集中供热管理服务工作,按照《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》、枣政办发(201164号和峄价字(201116号文件精神,结合我区集中供热实际,现将今冬用热收费办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1、供热时间:1120日至直下年310日,供热天数110天。

2、热费价格:居民19.20/平方米。非居民28.30/平方米。

3、今冬新需要用热户请与1025日前到我公司办理用热申请,逾期不再办理。

4、以往用热户今冬不需要用热,请与1115日前到我公司办理报停手续,逾期不再办理,不用热不办理报停手续的,视为用户全年欠费。

5、凡往年欠费的用热户,请先将欠费交清,并交滞纳金,否则我公司将拆除欠费用户的供热设施。

6、根据《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》第五章第三十九条、《枣庄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》第七章第五十三条规定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换热装置的,对个人处以罚款200元、对单位处以罚款5000元;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因此请各用户在用热前自行拆除换热装置,否则,将按规定给予处罚并依法赔偿我公司热损失。

7、收费地点:供热收费大厅(坛山中路76号,原供排水管理中心)。

8、收费时间:20131015日开始,早上900----下午1700(中午、周六、周日正常营业)。1015日至1031日交费用户赠送精美礼品一份。121日以后交费将收取滞纳金。

9、由于集中供热设备运行的特殊性,未按规定日期交费的用户,供暖后如需用暖必须交纳全额热费,交费后3日内供暖。由此造成供热天数的减少,将由用户自行负责。

客服电话:7775566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枣庄旭日热力有限责任公司

0一三年十月十日

 

 

旭日热力 峄城热力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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