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 知
宸睿首府、檀翠御都、金牛四期 小区用热居民:
您好,我公司决定2013年11月20日为您小区进行供热,初次供热请你家中留人,如有漏水现象请及时向所属物业反映,以便尽快处理。
根据《枣庄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规定,用热户必须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缴纳热费,到12月1日以后缴纳热费的,收取滞纳金(每滞交1天的,增付热费总额的2‰);到12月5日以后,拒不缴纳热费的,我公司有权对其停止供热,并可通过行政法律手段追缴热费及滞纳金。
因你个人未及时缴纳热费影响供热的;因小区入住率过低影响供热的;因开发商室内安装供热设施不完善影响供热的;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为保障您今冬供暖,请速到我公司缴纳今年采暖热费。
收费地址:峄城区坛山路76号(原自来水公司)
客服电话:0632-7775566
枣庄旭日热力有限责任公司
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|